指南
西非共同体征费:西共体、西非经货联盟和萨赫勒联盟
西非的区域集团对来自集团以外的进口向其成员国征收一小笔费用,用于资助集团自身的机构。它与关税和增值税分开,很容易在报价中漏掉,而在 2025 年西共体成员变动之后,也很容易算错。
这些征费是什么
每项征费是货物 CIF 价值的一定百分比,在成员国从集团以外进口时征收。在 Customs Declare 中,征费只按 CIF 计算,而不像增值税和消费税那样按 CIF 加关税计算。
我们持有的三项征费
- 西共体共同体征费:CIF 的 0.5%,依据 2003 年议定书 A/P.2/8/03。2003 年内的具体通过日期未得到确认,因此我们只记录年份。当货物原产于西非经货联盟成员国时豁免。
- 西非经货联盟共同体团结征费(PCS):CIF 的 0.8%。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由 1% 降至 0.8%。原计划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进一步降至 0.5%,但联盟第 20 次峰会决定维持 0.8%。许多通用指南仍引用旧的 1%。
- 萨赫勒国家联盟邦联征费(PC-AES):对从联盟以外进口到布基纳法索、马里和尼日尔的货物征收 CIF 的 0.5%,由联盟国家元首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通过。它豁免原产于西非经货联盟的货物,因为这三国仍是该联盟成员。
征费何时适用
- 进口国必须是征收该费用的集团成员。
- 货物必须原产于该集团以外。
- 货物不得原产于被指定为该征费豁免对象的集团:原产于西非经货联盟的货物免征西共体和萨赫勒联盟的征费。
- 征费会叠加。既是西非经货联盟成员又是西共体成员的国家从第三国进口,须同时缴纳西共体征费和西非经货联盟征费。
- 布基纳法索、马里和尼日尔于 2025 年 1 月 29 日退出西共体,因此就西共体征费而言不再算西共体成员。
计算示例(示意,CIF 价值 10,000 美元)
下列税率遵循 Customs Declare 对每条贸易通道的建模方式。
- 中国到加纳:仅西共体征费,0.5%,即 50 美元。加纳不在西非经货联盟内。
- 中国到塞内加尔:西共体 0.5% 加西非经货联盟 0.8%,即 1.3% 或 130 美元。
- 马里到塞内加尔:我们的模型中不征费,因为马里是西非经货联盟成员,原产地在该联盟集团内。
- 尼日利亚到加纳:不征费,因为两国都是西共体成员。
我们未确认的内容
我们将西非经货联盟征费建模为在布基纳法索、马里和尼日尔退出西共体后继续适用,因为它们在该联盟的成员资格没有变化,而且我们没有找到说明停止征收的来源。这将使来自第三国的货物同时承担 PC-AES 和该联盟征费共 1.3%。如果你向这些国家进口,请向海关确认实际征收的费用。西共体和萨赫勒联盟两项的来源是新闻和指南网站而非官方文本,仅 0.8% 的税率来自该联盟第 20 次峰会公报。
常见问题
共同体征费与关税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它是基于 CIF 价值的额外费用,对来自集团以外的进口征收。关税和增值税另行计算。
西共体成员之间的贸易也征收该费用吗?
不征收。它针对来自集团以外的进口。成员之间流动的西共体原产货物不缴西共体征费,原产于西非经货联盟的货物也可豁免。
如何证明原产地以避免征费?
豁免取决于货物原产地,因此请备好目的国海关要求的原产地文件。我们没有核实各国要求的具体证明,请向进口海关确认。
来源
最后核实: 2026-09-29